地下城冒险:从成为玩家开始最 第14章 玛姬的礼物
白石酒馆。
身为老板兼调酒师的威利斯满意地看着酒馆内热闹的景象。
年轻时,他曾经孤身前往开尔文郡最大的城市——西赛,身无分文的他从打杂开始,最后在一个酒馆里学了些本事。原本他打算就此在大城市立足,可惜酒后他朝酒馆老板的妻子说了些胡话,就这样被扫地出门。
十几年过去,回到故乡时,他看到了商机。
从西赛城那个酒槽鼻老板那里,他学到了两件事,第一,不要招惹别人的老婆,尤其是自己上司的,第二,要从冒险者身上赚钱,这些人钱多命短,是非常理想的顾客。
依靠各种手段,他抢到了这个黄金地段。随着一批又一批的冒险者,鹿林镇规模越来越大,白石酒馆生意也是越来越好,而他的身材也越来越富态。
这时,酒馆中央的那桌,一个穿着黄铜铠甲的中年男子站了起来。
“各位,我是灰狼小队的奥塔姆,我们小队明天将启程前往月湖城备战黄色传送门。临别赠礼,今晚我请在座各位每人一杯麦酒!”
酒馆内气氛更加热烈了。
威利斯知道该自己出场了。他举着一杯酒馆里最好的酒——卢瓦精酿走向那个奥塔姆。
“我,威利斯,谨代表鹿林镇,预祝灰狼小队的各位勇士,冒险顺利,各位,冒险万岁!”
奥塔姆一把将威利斯递过来的酒喝掉,也跟着大喊:“冒险万岁!”
酒馆内热度达到顶峰,几乎所有冒险者都兴奋地站起来,跟着喊冒险万岁。
威利斯脸上微笑着,心里志得意满:这就是我威利斯高明的地方,天底下没有哪个酒馆老板比我更懂这些亡命徒想要什么。
几年前某个冒险者小队心血来潮,以告别出征的名义在酒馆请了每个人一杯酒。威利斯当时就眼睛一亮,一番运作之后,这么个即兴节目成了白石酒馆的传统,每两三个月就会上演一次。
主角,观众每次都不同,只有他这个配角从未变过。冒险者们获得了祝福和热情,而他则获得了冒险者们带不进棺材里的银币和铜币。
威利斯的眼睛巡视着酒馆的每一个角落,期望看到所有冒险者们都兴高采烈地花钱享受。
当他看向挨着北边窗户的那个小桌子时,不由得皱起了眉毛。
那是一个艾尔迪亚年轻小伙子和杜夫林女孩,他们完全没有被酒馆里的气氛所影响,一直闷头对付着餐盘里的食物,桌上的酒水也只有奥塔姆赠送的两杯麦酒。
他对这两个人还有印象,前段时间这两个穷酸鬼天天跑酒馆里来溜达,连一个铜币都没留下。
算了,至少他们今晚花钱了,其中一个还点了9号套餐,威利斯安慰着自己。
洛萨看着自己餐盘里的食物,白石酒馆的2号套餐,主食是蘑菇馅饼,上面还抹了一层浓郁的果酱,算是异世界的甜咸搭配,一条散发着柠檬汁清香的烤河鱼,虽然刺不少,但是鱼肉鲜嫩,鱼皮焦香,还有一小碗煮的烂糊的豆子,上面还撒着不知名香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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